<form id="jblzl"><nobr id="jblzl"><progress id="jblzl"></progress></nobr></form>

    <address id="jblzl"><listing id="jblzl"><menuitem id="jblzl"></menuitem></listing></address>

      <listing id="jblzl"></listing>

      <address id="jblzl"><listing id="jblzl"><meter id="jblzl"></meter></listing></address>
      <noframes id="jblzl"><address id="jblzl"></address>

      聯系我們

      電話:0577-27877837
      手機:13634299313
      傳真:0577-27877835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樂清柳市鎮柳黃路1600號


      當前位置:首頁 > 服務支持 > 技術支持
      上海市關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長效管理機制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9-24 09:10:20   發布人:巨川電氣 (人氣: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來源:http://www.leonarding.com/ 關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長效管理機制意見的通知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關于建立本市道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來源:http://www.leonarding.com/ 

       


      關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

      長效管理機制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關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長效管理機制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919

       

      關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長效管理機制的意見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長效管理機制,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結合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建立政企分開、市區分工、建管分離、管養分開的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長效管理機制,構建安全、舒適、智能、綠色的功能照明體系。

      (二)基本原則

      1.職責明確,管理高效。按照政企分開”“市區分工的原則,完善政府與企業的關系,合理劃分市與區縣兩級政府事權,逐步建立政企分工明確、市與區縣兩級管理的長效機制,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

      2.技術先進,能源節約。實踐綠色照明、科學照明和健康照明等先進理念,研究和推行新標準,使用新產品,構建綠色生態與節能環保的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體系,降低能源消耗。

      3.運行安全,服務便民。建立應急處理反應機制和督察督辦機制,確保照明設施運行安全,有效解決有燈不亮、有路無燈等問題,提升市民滿意度。

      二、工作分工與資金保障

      (一)管理職責

      1.市建設管理委負責全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的行政管理,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并組織實施專項規劃、年度建設、運行和維護計劃,安排年度運行維護和改造經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加強對道路照明建設、運行和維護的監督管理,開展道路照明節能工作,組織實施評價考核等。市城市綜合管理事務中心承擔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2.市交通委負責在新建(改、擴建)道路或道路配套工程竣工驗收時,將道路照明工程作為專項驗收內容,確保道路照明設施與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道路照明電價管理,統籌安排道路照明建設資金,指導道路照明節能工作。

      4.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道路照明電力供應保障協調,指導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化工作。

      5.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道路照明運行維護經費,監督相關資金使用。

      6.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負責指導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做好物業管理范圍內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運行維護工作。

      7.市綠化市容局負責指導監督綠化和照明維護企業做好公共綠地內道路照明設施的運行維護工作。

      8.各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浦東新區為區環保市容局,下同)負責區縣管理的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行政管理。

      9.市電力公司負責道路照明電力供應保障,并接受市建設管理委委托,承擔市管道路照明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二)管理分工

      1.市域范圍內市管城市快速路和市管公路的照明設施以及黃浦、靜安、長寧、徐匯、楊浦、虹口、普陀、閘北、寶山、閔行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區管城市道路和區管公路的照明設施,由市建設管理委統一管理。

      2.各區縣行政區域范圍內街坊、里弄公共通道,鄉鎮(村)道路,公共綠地、公共廣場等公共區域的照明設施,以及浦東新區、松江、青浦、嘉定、金山、奉賢、崇明七個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區管城市道路和區管公路的照明設施,由各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管理,并落實具體管理機構。

      3.開發區、高速公路、越江橋隧項目公司等單位自建自管的道路及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由產權單位管理,并接受其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屬區域道路照明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三)資金保障

      1.市建設管理委統一管理的市管照明設施電費和維護費納入市級財政預算、并按實結算。專項改造費納入維護費范圍,并根據設施量、定額、成本規制等綜合確定。

      2.區縣管理照明設施中的區管城市道路和公路照明設施的電費、維護費,按照費隨事轉的原則,納入市對區縣財政轉移支付。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電費和維護費,由各區縣管理主體按原渠道落實。

      3.單位自建自管道路及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電費、維護費,由各管理主體承擔。

      4.新建(改、擴建)道路工程同步新設照明設施的費用,納入工程投資內列支;既有道路新設照明設施的費用,根據道路的管理權屬,按照誰管理道路、誰出資建設的原則,分別納入市、區縣或鄉鎮財政預算。

      三、工作任務

      (一)落實監管職責

      1.明確主管部門,落實管理機構。市建設管理委承擔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行政管理職責,市城市綜合管理事務中心承擔具體工作。各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承擔轄區內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行政管理職責,并落實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

      2.明確管理界面,推行市、區縣分級管理模式。市建設管理委負責劃分市、區縣道路照明設施管理界面,將區縣管轄的道路照明設施下放至各區縣道路照明主管部門,加強行業管理并指導各區縣落實對街坊、里弄公共通道,鄉鎮(村)道路,公共綠地、公共廣場等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監管職責。

      3.完善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應急處理機制。市建設管理委負責建立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投訴處置機制,按照城市管理托底理念,由市、區縣兩級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承擔托底協調和處置職責。

      4.理順政府監管與企業運行維護的關系。剝離市電力公司路燈管理中心承擔的道路照明政府監管職能,并將其劃入市建設管理委。

      (二)建立管理制度

      5.編制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專項規劃。市建設管理委牽頭組織編制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專項規劃。各區縣道路照明主管部門根據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專項規劃,編制轄區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專項規劃。

      6.制定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管理辦法。市建設管理委負責制定《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管理辦法》,依照規范對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規劃、建設、運行和維護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7.制定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移交接管規定。市與區縣兩級道路照明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移交接管規定,以規范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建設項目的移交與接管,為新增設施量的核定、管理歸屬確定以及運行維護經費的安排提供依據。

      8.建立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考核評價體系。市、區縣兩級道路照明主管部門負責合理設計考核指標,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城市管理目標考核體系。

      9.制定道路照明建設與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范。市建設管理委負責制定《上海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設技術規程》、《上海市道路照明設施運行養護標準》等規范標準,為本市道路照明建設與運行維護以及節能改造提供依據。

      10.制定道路照明維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市建設管理委負責制定道路照明維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道路照明維護資金使用的范圍、成本規制與監審、資金申請與劃撥程序以及資金監督管理職責與方式等,確保資金得到合理、規范、有效使用。

      (三)創新管理手段

      11.構建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管理信息平臺。市建設管理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道路照明設施量普查,建立全市道路照明設施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管理信息平臺。各區縣道路照明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街坊、里弄、鄉鎮(村)、公共通道、公共綠地、公共廣場等公共區域道路照明設施量普查,普查數據納入全市道路照明設施地理信息數據庫,確保管理信息平臺覆蓋全市范圍。

      12.建立能耗考核制度,推進道路照明節能改造。市、區縣兩級道路照明主管部門要建立道路照明節能評價標準和考核機制,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的新光源、新技術、先進的燈控模式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種節能方式,大力推進道路照明節能改造。

      13.探索研究道路照明燈桿的綜合利用。由市建設管理委會同市有關部門探索研究燈桿綜合利用的可行性,并選擇合適的區域進行試點,并通過總結試點經驗,形成完善的技術標準和成熟的管理制度后推廣應用,以適應智慧城市建設的要求。

      14.建立建、管、養相分離的市場化運作機制。由市、區縣兩級主管部門大力推進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建設和運行維護作業的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規范、公開、高效的建設與維護市場。

      四、工作步驟

      (一)2015年:調研籌備,先行先試

      1.201510月前,市建設管理委協調推進市電力公司路燈管理中心管理的道路照明設施的移交工作,并統一行使政府監管職責。

      2.201511月前,選擇浦東新區作為市、區分工的先行區,制定設施量劃分以及移交接管的實施方案。

      3.201512月前,基本完成全市道路照明設施量普查、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專項規劃編制、道路照明建設與維護技術標準研究以及管理信息平臺需求調研工作。

      (二)2016年:全面啟動、逐步推進

      1.201611日起,浦東新區全面承擔區管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的管理職責,其它區縣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設施仍由市建設管理委管理。

      2.201610月前,總結浦東新區市、區分工管理的經驗,明確其它市、區縣管理界面劃分,形成市、區分工以及設施移交接管的實施方案。

      3.201612月前,基本完成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建立管理考核與能耗評價機制,初步形成完善的道路照明的管理制度與標準規范體系。

      (三)2017年:整體推進,全面落實

      20176月前,按照整體推進、全面落實的原則,全面完成市、區縣兩級管理,建立建、管、養相分離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形成規范、公開的建設與維護市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長效管理機制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將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管理長效機制推進工作納入市城市管理改革推進小組工作內容。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

      市建設管理委要發揮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作用,注意把握節奏,加強統籌協調,充分調動各單位各部門的積極性,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各區縣政府要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組織,有序推進。

      (三)確保安全,平穩過渡

        本市道路和公共區域照明管理長效機制建立期間,市電力公司要加強領導,市電力公司路燈管理中心要加快推進職能轉變,積極配合市、區縣兩級道路照明主管部門搞好設施移交,確保工作不斷不亂。


      相關文章

      国产高清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视频